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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聯邦政府2011年9月1日發布33/2011號令,取消木竹藤制品出口貿易稅,內容如下: 1、聯邦政府為鼓勵商品出口,根據貿易稅法第八條D款,取消對木、竹、藤制品出口所得征收的貿易稅。 2、上述稅收免除不含國有企業。 3、本命令有效期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2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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