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為了解決國內建設資金不足的困難,積極引進外資。為了更好地利用國際資金發展本國經濟,1967年1月1日頒布了《外國投資法》。在此后二十年時間里,印尼政府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修訂投資法。為使外國投資者有良好的投資環境,印尼政府正在草擬新投資法將完善國內投資法和外國投資法,使各個領域的投資正規化。新投資法將面向市場并提供基本的保證,國內外投資者享受平等待遇等。在新投資法中,投資不設限,對資本額、出口國也不加以限制與規定,已經進行投資的外商可以盡量發展與擴大其在其他領域的投資。對于外幣的兌換,政府將對匯出利潤與資本以及商務的交易給予方便。但印尼除了爪哇島公共設施較為完善外,其他地方設施落后,影響了外資的進入。印尼主管受理投資申請的部門:印尼投資協調委員會。此外,印尼每一省都有地方投資服務機構,亦即地方投資協調會。
在印尼的外資主要來自日本,投資的行業主要有紙漿、造紙業、紡織業、化學、木業、食品。
?。ㄒ唬┩顿Y基本政策:
?。?、經營年限
新的投資法規定,外國投資企業的經營年限為30年,期滿后可向投資協調委員申請再延長30年。
?。?、投資形式
放寬了對外商獨資的限制,外商可以與印尼公民、法人建立合資企業,也可建立外商獨資企業,但對獨資企業的經營范圍作出了限制,不允許其從事對國家和公眾有重要影響的行業,包括港口、電力、通訊、航運、空運、鐵路、原子能、飲用水供應,而合資企業至少5%的股權由印尼公民或由印尼公司持有。
?。?、投資限額
在1994年頒布的新的投資法中,對外商投資的最低限額不作限制,而是由投資者根據經濟活動的需要決定。
?。?、土地所有權
印尼法律規定,只有印尼公民擁有土地所有權。一般開采、勘探權只賦予印尼公司或印尼公民,再轉租給合資公司;合資公司不得把土地作為抵押、擔保品;合資公司擁有土地建筑權,期限為20-30年,屆期可申請延長;合資公司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權。
?。ǘ┩顿Y鼓勵措施
?。?、稅率優惠
一般新投資產業,無論內外銷,均可享受下列優惠待遇:
?。饕a設備進口稅全免
?。o助生產設備就現有進口稅減半
?。饕a設備所需的零件進口稅全免,但準許進口的零件總值不得超過主要生產設備價值的5%(超過部份仍須繳進口稅)
?。虡I化生產起兩年內,進口原料關稅稅率在5%以下者,進口稅全免;稅率在5%以上者,進口稅減半
?。饕a設備有關的消耗品第一年全部免稅
*從外國進口或向印度尼西亞本地采購的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其增值稅及奢侈品稅可申請緩繳,如果上述資產未移作他用或出售,則直到資產折舊完畢亦不必支付增值稅和奢侈品稅;反之需補繳增值稅和奢侈品稅
?。献约哼M口,自己加工再出口者,可向財政部申請免進口關稅、增值稅及奢侈品稅;如原料要向其它進口商采購,則出口后,可向財政部申請退稅;可申請外銷低息貸款。
?。?、重點地區與行業
對某些優先發展行業或符合國家出口優先政策的行業或所處位置對偏遠地區的發展起促進作用的公司,政府將提供所得稅稅收優惠。
?。ㄈ┩顿Y限制政策
印尼政府于1995年頒布了“投資負面表”,規定了限制投資的行業:
第一大類禁止外商投資產業項目共34項,禁止外商獨資經營的有:海港、電力、通訊、海運、空運、飲用水、鐵路、原子能;禁止外商參予股份的有:出租業、公共汽車運輸、當地航運、零售、國內貿易服務業、私人電視臺和電站、攝影;嚴禁外商投資的行業:伐木業、賭搏業、海綿養殖和利用、加工成品和半成品、大麻及類似作物的種植和加工、膠合板制造業等。
第二大類為保留給小規模企業與中大規模廠商合作的共37項。
?。ㄋ模┩鈪R管理:
基本不存在外匯管制,可自由兌換,國外公司的利潤等可以自由匯出
(五)稅收:
公司稅:
二千五百萬印尼盾以下,稅率10%
二千五百萬—五千萬印尼盾,稅率15%
五千萬印尼盾以上,稅率30%
增加值稅?VAT?:稅率10%
奢侈品稅?部份商品?:稅率分為10%、20%及35%
稅后年所得超過一億盾的公司及個人需繳交2%之貧困稅作為社會福利。
凡在印尼工作的外籍人士每月需繳100美元作為職業訓練基金。